你知道不動產謄本的分類嗎?想要買房子的我,應該要申請那一類謄本來參考呢?
我們先前介紹了「權狀」,它就像是不動產的身分證,記載著不動產的所有權人、面積持分、以及門牌…等基本資料。
若是你在準備買房之前,想要了解這間房子在完成登記之後,是否曾經發生了其他變更,那麼你只有看「權狀」是絕對不夠的,這時候就必須向地政機關查閱最新的「謄本」。
因為「謄本」裡面記載了不動產的許多資料,若是不設限的全部對外公布,恐怕會有侵犯個人隱私的疑慮與困擾。所以,政府進一步把謄本分成三大類,並將其設定為不同的內容揭露方式,再依照申請人的身分,分別規定可以申請的謄本類型。
(圖片來源:台北市政府地政局)
一、「第一類謄本」:
顯示內容:顯示登記名義人的全部登記資料。
申請人:登記名義人或其他依法令得申請者。
因為「第一類謄本」是把全部的登記資料都揭露出來,所以它的申請人條件最嚴格,不是一般人可以去申請的。
二、「第二類謄本」:
顯示內容:
(1)隱匿了登記名義人的生日、部分姓名、部分統編、債務人及債務額比例、設定義務人及其他依法令規定需隱匿之資料 。
但是限制登記、非自然人姓名及統編,就不在此限。換句話說,上述提到的隱匿部分資料,只能適用於自然人。若是公司或法人團體的名稱、統一編號等資料,還是會顯示出來。
(2)登記名義人得主動申請隱匿部分的住址資料,若是公司或法人團體,也不能申請隱匿部分的地址資料。
申請人:任何人都可以申請。
「第二類謄本」是目前我們最常會申請的謄本類型。因為它可以讓每個人來申請,所以它也主動隱匿了一些重要個資,但是不包括「住址」的資料。因此,你如果不想被房仲,或是其他銷售人員打擾的話,可以主動向地政機關申請隱匿地址的動作,這樣子,別人就沒辦法透過謄本資料找到你家了!
三、「第三類謄本」:
顯示內容:
(1)顯示登記名義人的完整姓名與住址。
(2)隱匿登記名義人的生日及統編。
申請人:登記名義人、具有法律上通知義務或權利義務得喪變更關係之利害關係人。
「第三類謄本」主要用在需要特別通知的情況,例如是出售共有土地、優先承買通知、公寓大廈召開定期會議…等等,要由登記名義人或利害關係人才可以來申請。
(圖片來源:台北市政府地政局)
看完以上的介紹,你是否已經了解,有關於謄本的分類,以及謄本申請人的相關資格限制呢?
我會在後續的文章中,教你如何一步步,去看懂謄本內容的眉眉角角。